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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前必须要知道的忠告,保险消费者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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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30 08:48: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退保前必须要知道的忠告,保险消费者速看

“代理退保”是指代理人代表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申请退保的行为。如果投保人不方便亲自前往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可以拨打平安人寿投诉电话热线寻求帮助,或委托保险代理人代为办理。如果退保申请被批准,保险公司会将保险费退还给投保人。但社会上逐渐有一些个人或者机构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对保单持有人宣传“可全额退保”,并引诱、怂恿保单持有人委托其代理退保事宜,并从中收取高额手续费。

平安客户张小姐2020年6月份在平安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重疾保单,重疾保障保额30万元。2023 年3月份,张小姐的一个“朋友”劝说其身体健康,得重大疾病的概率很低,对张小姐的保单,他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全额退保。张小姐认为自己还年轻,身体一直都很健康,认为保险对自己没什么用,便听从了这个“朋友”的“建议”,进行“投诉维权”退保。平安人寿按退保政策通过平安人寿投诉电话热线与张小姐沟通无效后,本着有利于客户的原则,对张小姐的保单进行了退保处理。

没想到退保后仅仅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张小姐感觉身体不舒服,到医院检查发现肠道多发肿瘤需要住院,手术后确诊是肠癌,面对后续高额的化疗费用,才享受到“退保福利”没多久的张小姐彻底冷静下来了,对自己不久前执意退保的行为懊悔不已,而当张小姐再次联系所谓的“朋友”时,对方在收取了高额手续费后,不回张小姐微信,也不接张小姐电话,彻底人间蒸发般消失在张小姐的生活中。



保险的本质是根据合同条款约定承担保险责任。本案中,张小姐被第三方恶意代理退保欺骗,在出险后向保险公司申请恢复已经退保的保单效力,但是保单退保意味着保险合同已经终止,是无法再恢复效力的。

《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2020年3号令)文件第十八条规定:消费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消费投诉不是由投诉人提出的,银行保险机构可以不予办理,并告知投诉提出人。该案件中投诉事项并非由保单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保险公司可以不予受理。本案中所谓的“代理退保”不属于工商及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合法经营活动,通过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来进行非法牟利,消费者极容易受到不法分子唆使及欺诈,信息、财产甚至人身安全都会受到损害。此外,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以及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面对不法分子“代理退保”、“全额退保”的谎言大家要保持清醒,做到不轻信,妥善保管重要身份信息及敏感金融信息。购买保险产品时要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购买保险后要理性权衡风险情况,充分考虑退保损失,谨慎办理退保。

消费者对于金融产品有不理解,请通过平安官方客服专线、公司柜面等正规渠道理性维权,相较于专业处理客户在保单销售、理赔服务等综合需求方面的95511服务热线,平安人寿投诉电话热线4001-666-333,可一键直达高端坐席,能真正解决客户问题和不满,由专业人士为消费者解答分析,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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